忘记过去重新开始
感觉心还在痛着,你离开了爱还存在吗?
这一切都不一样了,难道要选择忘记来解放自己?
忘记了过去是否就拥有了挑战新的一段爱情的勇气?
说不清的思绪,我却只能想那段最美的回忆!
但是回忆却飘荡如空气,
明知你在那里却又是难以跨越的距离!
既然我们已经放弃,也只能选择忘记,
忘记过去希望能够忘记伤痛!
忘记过去希望能够重新开始!
忘记了,把回忆慢慢放开……
忘记了,让眼泪默默离开……
忘记她,或许这不是伤害……
忘记她,或许会有幸福的未来!
忘记过去,重新开始!
回过头眼里都是记忆,一幕幕相爱的场景,
走过风风雨雨的剧情,结局竟是离去的背影,
下决心也不容易忘记,伤得让人刻骨铭心,
决堤的眼睛变得不透明,模糊了你也模糊了自己!
能不能从此失去记忆,该不该从此埋葬爱情?
就让时间带走所有悲伤的痕迹,
不再有你也许并不容易
但是只有放过自己去忘记你,
也只有忘记你才能放过我自己!
在不知不觉间想起你,默然发现你我之间的距离,曾经相爱的誓言已经逝去!
剩下的只有从未沉没的回忆,或许你新的故事已经开始了,
你已不再眷恋过去的甜蜜,所有的回忆都像一场戏……
虽然曾经希望你能回心转意,但发现只是自己骗在自己,
毕竟过去的已经过去,追究对错已没有意义,也没有结果……
天有点灰灰沉沉的,仿佛将要洒下悲伤的雨……
想起我们第一次的约会,还是那么的熟悉,却又是那么的陌生,
为何爱让人生如此多的不如意,
我已经爱过了你,想过了你,念过了你,
现在是否应该忘记你了?!
但是,忘记一个人,忘记一段感情,真的会那麼容易吗?
又一次习惯性的想起你,因为记忆还是无法被抹去!
明明告诉自己要放弃,让过去化成人生的一段插曲,
人要憧憬未来,不能沉迷在过去,
等待我们的将是一份崭新的感情,
但愿我的心酸,我的心痛尽快消失!
忘了你的真
忘了你的纯
忘了你炙热的吻
忘了往昔的记忆
忘了昨天的开怀
忘了你的音容笑貌
忘了你深情的回眸
忘了你伤心的泪滴
忘了你忧郁的深情
爱是在寂寞中等待
我很寂寞。
这是实话,没有无病呻吟。在有男朋友的那些岁月里,生活是绚烂多彩的。因为被爱而有力量去爱别人,看周围的朋友、同事、甚至陌路人都是以一种开放的心态。生活中可大可小的问题在一个幸福的女人眼里简直都不是问题。因为生活原本也就如此:没有永远的快乐、也不会有永远的痛苦,快乐和痛苦就坐在跷跷板的两头,此起彼伏。生活没什么可抱怨的,因为这些起伏才更有意义。
可是,一个人的时候,会觉得自己不够坚强。所有未来的种种,如白手起家的励志故事、简·爱式的奋斗精神、付出就有回报的自我安慰,往往在我凌晨端坐在电脑前发呆的时候变的苍白无力。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一个有人类存在就一直会繁衍下去的话题。可是,爱情到底是什么?原来我以为我懂。爱情,真的可以天荒地老、至死不渝吗?不论贫穷富裕、不论疾病痛苦,一生相依、不离不弃吗?
有位女作家认为婚前的男女关系叫“爱情”、婚后的叫“共生”。字字珠玑、入木三分。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休止符,那为什么要结婚呢?可是结了婚又能怎么样呢?一纸离婚协议书会让一切都成为历史。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爱情也有吗?或者是一段爱情有它的生命周期,但是它的死亡会换来另一段爱情的重生,于是爱就轮回着延续了下去了吗?
我现在仍然后悔没在怀疑爱情之前嫁掉。我怕我越来越明白,就越来越难得到它。男人对女人也好,女人对男人也好,青春期的懵懂好奇在第一次爱恋之后就会慢慢消失。爱情的神秘面纱被揭去之后,我们要以何种的心态来面对以后的感情呢?当你面对下一个男人或女人的时候,你心里可能已经明白感情会怎样一步一步发展下去,什么时候该拉手,什么时候打kiss。然后呢?当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才蓦然发现彼此并不合适。可是,日久生出的情愫,哪怕不再是爱情,对有心的人来说,分开总会带来伤痛。
为了不受伤害,你会不会在爱情面前犹豫了呢?又或者勇往直前、打起精神开辟下一个战场?也许你会赢,当然很可能也许又会遍体鳞伤。我是弱者,于是选择了驻足不前。从某个时间开始,悄然地关闭了爱情那扇窗,动作轻微地连自己都不曾察觉。只是,当又有别的优秀的男人在生命里出现,自己却骇然躲开时,我才发现自己不敢轻易尝试爱情了。哪怕是碰到真正很有感觉的男人,也只是远远的观望着,不敢进前。
我告诉自己,下一次一定要找一段能开花结果的爱情。淡淡的、纯纯的、踏实的、长久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为了这份情,我愿意坚守寂寞。寂寞,是黎明前的灰暗。也许,夜很长,但天总会亮。如果轻易地接受或选择一段可有可无的爱情,也许就在这段时间里,那个真正属于我的他,正在默默地等待。但我,却就此永远错失了我的爱。所以,坚守寂寞。终会有一天,我和他,会在注定的时空相遇。
长夜无边,岁月蹉跎,人世间唯情永恒。我等待。虽寂寞、孤独将伴我一路同行,永不悔。
我的幸福,与你有关
他英俊,儒雅,有着不错的工作,是有口皆碑的好男人。没见过像他那样宠老婆的,外面的一切应酬统统推掉,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单位里组织旅游,他也婉拒。同事们笑他,难不成家里放着一个貌若天仙的七仙女?他不回答,只笑。那笑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正享受着蜜里调油的幸福生活。
去过他们家的人都知道,她并没有如花的美貌。相反,黑且瘦,个子也矮,粗糙,任性,邋遢,他收拾得清清爽爽的家,不到十分钟她就能把杂志、拖鞋、靠垫扔得到处都是。他也不恼,耐心地重新把它们归整齐。有客人来,她和客人争吃头一锅饺子,他歉意地对客人笑你看,她就是这个脾气……第一碗饺子,必然先端给她。有时候半夜醒了,她会要他陪着去房顶看星星,他也去。12月的北方,空气仿佛冻结了一般冷硬,看完星星回来,她像根冻僵的冰棍,他把她裹在怀里,一点点暖热。
他这样宠爱她,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惟有她一个人不懂。是真的不懂,她的精神出了点问题,除了不断地跟他要吃要喝之外,就是呆在家里玩积木,或者把火车开得满屋子跑,用玩具手枪把桌子上的花瓶打碎。有时她甚至会忘记他的名字,有时又会抱着别人叫他的名字。
她以前,也是个聪明灵秀的女子。爱笑,一笑起来就没边没样儿的,走路的脚步是跳跃的,像只展翅欲飞的小鸟。那时,她是精灵古怪的俏黄蓉,他是憨厚朴实的靖哥哥,幸福像一朵开得恣意舒展的花,满世界都是溢满着香。
婚后第三年,她生下儿子,儿子半岁的时候,意外夭折。她就是从那个时候病的,是精神分裂症,住了一年的院,病情时好时坏。医生说,这病去不了根,还是回家养着吧。
孩子没了,她又疯了,那一路欢快流淌的乐章,至此“喀嚓”一声,弦断了。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笨手笨脚地学做饭,煎个蛋,把蛋壳打碎在碗里,待一片一片捡出来,锅里的油已经着了火。正熬着粥,突然听到她在客厅里尖叫,赶紧跑过去,她已经把暖瓶茶杯打碎了一地。半夜里他被“哗哗”的水声惊醒,睁眼一看,她浑身湿淋淋地蹲在角落里,不知什么时候拧开的水龙头……他像照顾小孩子一样,要哄她吃饭,陪她做游戏。好一点的时候,她就坐在儿子的房间里抱着儿子的玩具哭,哭得声嘶力竭的,怎么都劝不住。
很累,许多人劝他,她都那样了,你照顾她几年,也算仁至义尽。趁着年轻,离了再找一个。不然,你这辈子可就搭上了。他不答,只是笑笑。阳光好的时候把她打扮得整整齐齐的,牵着她的手上街。她用手一指糖葫芦,他就像热恋中的小情人一样,颠颠地去给她买。她再一指烤红薯,他又颠颠地买来,帮她捧着,等她吃完糖葫芦再递给她。有时候她突然就犯了病,迎着开过来的汽车扑通就躺在马路中间,吓得他脸发白手发凉,也吓得司机一头的冷汗,连他一起骂神经病。可他还是隔二差五地牵着她的手出来逛街,他怕她呆在家里时间久了会闷。
他们就这样,一直过了15年。15年里她的病情反复无常,坏的时候根本不认得他,把家里的锅碗统统敲碎,抱着他又咬又啃,甚至半夜里偷偷起来拿剪刀扎他,好的时候会抱着他被扎伤的胳膊哭,说自己害苦了他……
这个男人是被读者报料出来的典型,我和做记者的朋友一起去采访他们。去之前,一路想了很多,关于苦难,关于牺牲和奉献。一个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患病的妻子,其中的艰辛与苦痛,不难想像。
到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想像中的样子:很干净的家,窗台上有一蓬怒放的梅花,娇小的妻子紧紧地挽着男人的胳膊,有着小鸟依人的温婉。光洁的额头闪亮的眼睛,让人无法把她和一个患病十多年的人联系在一起。
整个采访过程中,没听到男人说一句抱怨的话。最后,朋友还是没能免俗地问:这么多年,就没有想过放弃她吗?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个病人,不觉得辛苦吗?
男人用力揽揽女人的肩,仍然笑。老老实实地说,想过。有一次我真的生气了,想一走了之。但是只下了两个台阶,就再迈不动步子了。是的,我爱她,我没有办法丢下她不管。在她身边,我很累,但离开她,我会心痛,我的幸福,和她有关……
这段情只对你和我有意义
时间:2009-4-148:47:09点击:21
据说物质贫乏时代的人们憨厚又狡诈,大方又小气,貌似公允又十分偏心。这一点我十分相信。我婆家的奶奶经常会绘声绘色跟我们讲述一件事:
呼嗒呼嗒的风箱声停止,拿一瓢水把余火泼灭,揭开高梁篾编的笼屉,一般热气冲天而起。奶奶忙着用水把手蘸湿,把锅里的白面馍和黄面馍拾到干粮篮里。一边拾,一边暗中记数:“一、二、三……白馍,十六;黄馍;十七……”我一边听一边纳闷:“记数干嘛?一家人吃饭还要定量?”
谜底很快揭开了。一锅薄粥,小葱拌黄瓜,一家人团团围坐,开吃,太爷爷——奶奶的公公,唱戏一样站起身来,像老生出台,咳嗽一声:“嗯,你们吃吧,我不饿,出去溜溜。”胳膊往身后一背,踱出门去,两只袖子鼓鼓的。我奶奶赶紧查数,“一、二、三……嗯,白馍,十五;黄馍十六。”她啪地把筷子一摔,对我爷爷说:“你爹这个老不死的又偷干粮给你兄弟!”
爷爷是个孝子,正低头喝粥呢,“咣”地把碗一摔:“你爹才是老不死的!”
“你爹才是老不死的!你爹才是老不死的!”
这下子重点转移了,不是公爹偷干粮给小叔子的问题了,开始争论谁的爹才是老而不死。争论到最后通常是诉诸武力,饭锅踹翻了,干粮洒了一地,我爷爷的胳膊被咬了几个狼一样的尖牙印子,我奶奶半边脸通红——打的。
就这样隔三差五来一场,我就很奇怪,老人为什么不一碗水端平呢?非得要这样搞得两口子大打出手,伤害感情呢?但谁也没办法,就是如厕,小解就解到大儿子的厕所里,大解就得跑到小儿子的厕所里,那是粪肥!
这样的做法的确伤感情。王熙凤说人和人之间像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我爷爷和奶奶就这个样子。到最后两个人不光分房而睡,就连十亩庄稼地,也是各种五亩,这怎么种法!给棉花打尖理杈是女人家干的事,给庄稼地拽长锄短锄,收夏收秋往房上扛粮食是男人干的事。这一分开,奶奶的五亩地杂草疯长,看不见地皮,爷爷的棉花长得一人高,全是绿油油的疯杈子,收回棉花来,我奶奶给几个孩子做棉衣裳,暄暄软软,任凭我爷爷布衾多年冷似铁;收回粮食,我爷爷端着升斗出去换大饼油条,和我太爷爷一起吃,任凭我奶奶粗荼淡饭,清汤寡水。
到后来,惹祸的太爷爷也老死,四个儿都都娶了媳妇,这么多年的惯性却无法停止。老两口还是过不成一家子,干脆把自己分给了四个儿子。爷爷跟大儿子和小儿子,奶奶跟二儿子和三儿子。不知道怎么分的,明显的不合理。
大儿子——也就是我公公。和小儿子都在外边工作,家里没地。一个老头子没有用武之地,天天呆街,和一帮子老头老太袖着手说东说西。越是闲着越有食欲,整天想着大饼油条和肉丸饺子。偏偏两个媳妇都爱素淡,素炒白菜都不肯多搁油,嫌腻,把老头子饿得七荤八素,脚下没根。
二儿子和三儿子都是农民,一年四季手脚不闲,我奶奶也闲不下来。快七十岁的老太太,头发都白完了,一只眼睛还是萝卜花——那是给儿子们去麦地里拔草时,一根麦芒扎成那样子的。心疼钱,也没治,就那样了。整天泥一身水一身,跟年轻人一样摸爬滚打。媳妇不疼婆婆,老嫌给自家干得少,偏心。春种、秋收,浇水、施肥,累得我奶奶一路往家走晃晃悠悠,痴痴呆呆,看见我爷爷连瞪一眼的力气都没有。我爷爷在街上坐着,一路目送,眼神复杂。
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他跟我奶奶同时出现在二叔家的地里。长长的一块玉米地,我奶奶在前边一个一个地掰棒子,我爷爷跟在后边扬着镢头刨秸杆。两个人都闷声不语,我爷爷的动作还有些僵硬不自然,我奶奶明显地神情欢快,脸上漾着水波一样的笑意,还时不时回头看一眼,擦擦眼睛嘟哝着:“老倔驴……”
后来,我爷爷和奶奶就角色互换了,奶奶整天呆在街上,爷爷像风车一样在儿子家乱转。转来转去,两老人不干了,开始造反。
夕阳衔山,该做饭了,两个老人没有回各自的家——各儿子家,而是一前一后相跟着回到了厮守这么多年、打吵这么多年,生分这么多年的自己的“家”里——三间孤零零的草泥抹墙的破房子和蒙满灰尘、缺胳膊断腿的破家具。
我爸爸找到这里,我爷爷很坚决:“你们回去吧,我和你娘就在这儿了。”我二婶也来了,一脸想找茬的神气:“娘,这么晚了,不做饭,跑这破房子来干吗?”“你说什么?”爷爷生平头一次叉起腰来教训儿媳妇,给自己的媳妇出气:“做饭?那么大一块地,你让你娘一个人掰棒子,她都七十多了,干起活来不像是婆婆,倒像是你媳妇!还要她回去做饭?牛马累了一天还知道吃口现成的!你们走吧,我跟你娘就住这……”二婶气得一扭身骂骂咧咧出去了。
后来,我不止一次目睹这老两口像新婚夫妇一样同做同吃。一个拉风箱烧火,一个围着围裙切菜;一个剥葱,一个剥蒜,我爷爷不会包饺子,就帮着放案板,然后抽着旱烟袋笑眯眯看着老伴忙碌。饺子一出锅,他一顿能吃三大碗,一嘴一个肉丸,香着呢,越吃越爱吃……
所以说看起来凡事都不应绝望,总有一天满天乌去云散,明月升上来。
只是,这月亮升上来太晚,乌云散开又太迟。
我奶奶明显地越来越吃不动了。本来就是一头银发,黄净面皮,现在更黄,头发枯涩没有光彩。走一步喘两喘,还在挣扎着给老伴烙饼、擀面、炸回头、包饺子。吃饭了,暮色苍茫中,挨着家里那棵几十年的老椿树,一钩新月早早挂在树梢。放下油漆斑驳的小饭桌,两人对坐,我奶奶还是多年的老规矩,随时伺候着给我爷爷盛饭。我爷爷也是多少年的老规矩,吹毛求疵:太满了,太浅了,别给我那么多米粒,你不知道我不爱吃米?我奶奶就恼:“别不知足,老头子,什么时候等我死了,你就知道难过了。”
我坚信人都有一种对死亡的预感。我的小孩才六个月。谁抱她都可以,冲人家甜甜地笑,就我奶奶抱她,吓得她一边乱挣一边哭得要背过去,软软的头发都要坚起来了。“唉,小娃娃看见什么了?吓成那样。”我奶奶一边把孩子还我,一边尴尬地喃喃自语:“莫不是我要死了?”
“瞎说什么!”我爷爷厉声呵斥,吓我一跳,威风依稀当年。
但是这根本不是瞎说。不出半个月,我奶奶就病倒了,神志一天天昏迷。我看着爷爷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心焦如焚,拄着拐棍子橐橐地敲地面,命令我奶奶:“你起来!给我起来,下地,跑!”没人理他,孙男娣女围着奶奶默默垂泪。
他开始运用他那一点可怜的堪舆知识,狂乱地搜索房屋四周和整个院子。一眼瞅见了什么,居然迈着被半身不遂搞得僵硬无比的腿,自己钻到了破旧的厢房,找到一把遗弃多年的锯子,颤颤巍巍拎出来,对着那棵他们在底下吃了多少年饭的大椿树开始锯。爸爸跑出来:“爹,你干嘛?”七十多岁的老头子手头不准,一边上上下下乱锯,一边发脾气:“都是这棵树!正对房门,把你娘妨倒了,我把它锯了,你娘就能醒过来了……”我爸爸接过家当:“爹,你起开,我来锯。”
大椿树被轰隆隆放倒,一树绿叶渐渐枯萎,忧伤而委屈。我奶奶却始终没能站起来,一个月后去世。她在最后的几分钟里醒过来一次,眼睛发亮,颧骨发红,手颤着往上抬,一边声音微弱地叫:“他爹……”我婆婆赶紧溜下炕去叫我爷爷,等他两脚想快却快不了地扑进来时,我奶奶早闭了眼,媳妇们正忙着给她拢头穿寿衣。爷爷把她冰凉的手攥在他的手里,贴脸上,满脸是泪,无声地张着粉红色没牙的大嘴。
三个月后,爷爷去世。活着时也不说想念,也不说悲哀,只是摩挲着奶奶的遗像发呆,饭吃得越来越少。婆婆特意给他包了肉丸饺子,他只吃了一个,就哽在喉咙里,咽不下吐不出,泪汪汪的,看得人心碎。他走的时候也很安静,一味沉睡,好像梦里喃喃自语了一句,语气焦急:“怎么还赶不上!”——也是,伊人先自离开,路上烟尘飞扬,老是追不上,真着急。
“纷乱人世间,除了你,一切繁华都是背景,这场戏用生命演下去,付出的难得有这番约定,这段情只对你和我有意义。”
茫茫人世,谁会记得一段古旧的情爱,这段情也许真如歌里唱的,只对他和她有意义。到了另一世界,他们想必也是一人做饭,一人烧水;一人种田,一人浇地。在这个喧闹纷扰的世界里,光这样想想都让人觉得安慰。
爱情的时间
爱情的时间有多长?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来回答我。有没有永恒?我不知道,也没有人告诉我,只好自己去寻找答案。这是在梦幻季节的迷惑。
爱情的时间是多少?
一瞬?这是电影《滑动门》的答案。当列车的门缓缓关上的那一瞬间,俩个相对的眼神在凝视。一瞬间,爱情在凝固。
一个小时?这是一篇小说中的答案:倦旅归来的女孩子,因为飞机的晚点一个小时,就在下飞机的时候,开始想:已经晚了,伟绝对不会等我一个小时的,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的爱情也就结束了。当她出来的时候,伟拿着鲜花,依旧在等候,于是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足足相拥了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爱情在飞溅。
三天?这是一个网友告诉我的,她曾经为了一段虚无缥缈的网络爱情承诺,连续三天在一个冷冷的屏幕之前守侯心中恋人的再次出现,最后的结局是:他没有出现,而我的网友却因为心力憔悴,住进了医院。三天,爱情在嘲笑。
一个月?这是我身边的朋友告诉我的:他天天在盼望着新鲜的爱情来环绕他,天天在恋爱,但是,却在很短的时间频繁的变换这个爱情的主角。一个月,爱情在哭泣。
一年?我的初恋告诉我最深沉的答案,一年之中,曾经所有的快乐日子,漫天飞舞的海誓山盟,都在冷冷的嘲笑我的愚蠢和可怜。曾经为了一年的爱情,等候了三年。一年,爱情在欺骗。
四年?我的同学告诉我:飞和小亚爱了四年,爱的那么深,不管在什么的环境,都肆无忌惮的挥霍着他们浓浓的爱情。身边的人根本不要看三毛,琼瑶,只要看他们就知道爱情的力量了。然他们却没有走进婚姻的殿堂。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小亚去了国外,而飞则去了一家国内的公司。俩个人的爱情也就终结,因为他们看清楚了一个冷酷的事实:习惯了平时的激情飞扬的爱情,他们不会适应结婚以后那种平淡如水的生活。
六十年?这是邻家厮首了六十年的大爷告诉我的:他们没有过甜言蜜语,甚至在平时的时候有过不少吵闹,但他们始终厮首着。没有抱怨,没有谎言,没有年轻人追求的浪漫和激情,平平淡淡的携手走过人世之旅。六十年,爱情在升华。
永恒?别相信永恒,这是我要告诉你的,如果你相信爱情的永恒,那么,你将永远在梦幻中痛苦。
爱情的时间到底是多少?没有答案。爱情是一生一世,而年轻人不知道珍惜,往往是一生的爱,却在三个月的激情中放飞。
爱情是一杯鸡尾酒,用一生,慢慢品尝,爱情的时间不要多久,不长,只要一生一世。却不是永恒……
爱情时差
镅有时禁不住想,为什么地球要自转,由此造成东西半球的黑夜白天总是颠倒,进而错位的是时间。
那边的一天忙碌刚刚结束,这里的晨光已经闪亮亮洒开,日历又翻开一页,簇新得仿佛小区新刷了油漆的栏杆。
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镅都有种恍惚。电脑上寥寥的几行字总结着未寒一天的生活,时好时坏,鼻子里似乎还能闻到他刚从办公室裹回的一身烟味,厨房里煲着的骨头汤咕咕作响。脑子里一边想象着他在那边的样子,一边自动隔出一半来演绎今天的待办事宜,轻重缓急马虎不得。时间与空间皆不同步,唯一的联系是那根细细的网线,偶尔电话,竟已经煲不成粥——镅有时是相信置换原理的,比如至少他煲汤的技艺据说确是精进了。
然而感情还是在,镅这么确定着。不然彼此不会如此默契地保持着一早一晚的定时交流。虽然有时他要加班,小绿人一定会亮着,有时她要聚会,事先必要留话。说不清是不是习惯,牵挂是必然的,上次她在的城区发生恶性通事故,未寒急急打电话来,听到她好好的声音才长吁一口气。她笑他太紧张,他咕哝了一句:“才刚看好一款戒指……”
戒指最终没让他买,说了等他回来,不急在这一时。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镅便有种不太好的感觉,细细拷问自己,信心这东西,是不是终被这长长的距离与时差磨损了一角?
答案很模糊。
办公室里充盈着栀子花的香气。小安来得早,各个格子间里都放上了一束,一见到镅就嚷嚷:“镅姐,我家多多生了四只,顺产,母子均安!”
镅笑,年轻就是好,家中的狗生仔也要用花来表达喜悦。
陆千在一旁撇嘴:“就那杂种金毛……”
小安霎时变得凶煞:“没听过混血才聪明?总比你家那纯血统老二哈士奇强!”
办公室一下子热闹起来。镅记得在很遥远的时候,她和未寒也如眼前这两人般,芝麻绿豆大点的事也能吵翻天,而今天各一方,日子反倒过得行云流水般无起无伏,触不到身体的温度,自然能隐藏起太多的情绪,不教人担心也是成熟的一种,可分享的作用有时是分担,事不关己倒显生疏。你看,感情沿承的载体有时就是这么矛盾。
这么想着镅忽然忆起早上未寒说这两天觉得累,偏没说为了什么事。好像前阵子在赶个项目,应该也是工作上的瓶颈。于是开了电脑准备趁上班前给他发封电邮,好歹鼓励几句,她这么想。
收件箱里有封新邮件,唯夏邀她周末去郊外玩。
“还有嘉嘉和木风、淇露两口子,一起去吧。”
这男人的细致让她生了些许感慨。不是不明白的,只是时间不对。
正想婉拒,小安在后面拍了她一把:“镅姐,周末不许一个人加班了,来我家吃饭!陆千要给多多负荆请罪,答应做牛排!”
镅心下笑笑,说有约了。
忽然不想把自己搞得那么孤单单的。于是回了唯夏:好。
未寒是知道唯夏这个人的存在的。那个时候正是彼此适应两地分居生活的关键时段,镅一气之下扔了这么个人出来,惊得未寒沉默了整整一宿。
好在对彼此都太了解,结果是镅把距离锁在了普通朋友以外,未寒反倒表现出一种英雄所见略同的大度,笑称回国一定要见识这位同具慧眼的男人。镅对未寒关键时刻表现出来的紧张很满意,也开玩笑地许了他一个当地红颜知己的名额。
未寒乐了:“看准我这里雌性动物稀少。你可要明白,许这样的事是自降你自己的身价。”
然而唯夏亦是个坚持的人。不动声色却处处维护,细致入微到镅无法忽略。
比如这个周末。未寒一向是不记得纪念日一类的东西的,何况是镅的阴历生日。
镅想,女人有时就是需要一句时间地点场景都恰到好处的话而已。
男人呢?职场里金戈铁马,他们有的是豪气盖天,却永远习不来女人天生的感性。
晚上上线的时候未寒难得地不在,开邮箱看看,早上发出去的那封慰问沉了大海。
镅有点不安,想打电话过去问一下,又怕打扰到他睡觉。失眠是过去了才染上的恶习,照片里原本阳光的面容一点一点地憔悴着。
犹豫半晌,还是拨了过去。那边响起一个甜甜的女声:“hello?”
镅有点愣,一时拿不准该用中文还是用英文回应。
那边倒笑开了:“镅姐?我是gloria,未寒的同事。他……加班的时候有点低血糖,晕倒了,人现在在医院,刚用了药睡着了。放心,没什么大碍,休息下就好。”
镅脑子有点乱,但还是记得说了“谢谢”。
这个名字没听未寒提过,难道是新来的?
早上和未寒说话的时候他已经回家了。他公司少有晚上临时抓人加班的恶习。
再算时间,这时候该是那边的清晨。
镅反复忆起那句“他”后面的犹豫,清晰地感觉着心中怀疑的毒草在蔓延。一个冷笑的声音同时响起:“你是不是更应该关心他的身体?”
烦躁地下了线,镅拿起电话给嘉嘉拨过去。
“信心还在吗?”
“不知道。”
“答这种话的一定就是动摇了。”
“也许。不知道是对自己还是对他。”
“笨女人。不要给自己找借口放纵脾气,等他醒了再说。”
镅望着一地的月光忽然想哭。
第二天未寒电话过来,语气轻松:“小问题,还挺得住。忙完这趟应该可以好好休息下了。”
镅皱眉:“还要加班?”
“没办法。”
“那自己要好好的,不然也麻烦别人。”
“放心啦,我会注意的。都是很好的人,你不要担心。”
那个名字最终没问出口。将心比心,未寒对唯夏的态度如此自然,自己也应大度些才是。只是独自收捡起的是什么样的不安定,只有自己明白。
又想起昨天对嘉嘉说的:不知道是对自己还是对他。
呵。终归是有了个结。萌出的芽尚嫩,根须却扎得紧,滋生的土壤是时间裂出的碎纹,隔绝了彼此体温的太平洋用海水浇出了这样的毒刺,要怎样才可拔得干净俐落?
周末是去一个湖边的农家乐。嘉嘉把唯夏赶去和木风他们斗地主,拉镅去湖边散步。
“想明白了吗,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
镅摇头:“想不清。还有一年,我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去。”
嘉嘉看着她:“坚持不下去了,就过去吧。”
“若能过去,当初也就过去了。”
嘉嘉不以为然:“能不能,还不是怕得不偿失。我知道你有自尊,可有的事不能这么耗。”
镅不语。湖间忽然泛起一圈小小涟漪,有鱼儿冒了头又沉没没了影。
想起很早以前看过一篇文,里面说,和能爱的人相濡以沫。当时不明这“能”字怎生解释,现在却忽然有些了了。爱总归自私,这其间赤裸裸的条件,就是付出与回报总要成比例。等待收获的过程太过漫长曲折,看不清方向的同时心就容易迷失。
该死的时差。连一声问候都隔了黑夜与白昼,黑与白交错时的相聚太过匆匆,忘了浮光掠影的交会背后,彼此期许的牵手仰望,是永远日不落的澄净天空。
镅觉得顿悟了。中午唯夏带头敬她酒,她第一次与他干了个满杯。感谢他,就让她如那湖底的鱼儿一般,浮出水面吐口气,再带着满世界的清醒沉回去。
要怎样去爱,各有方式。她想她明白了。
这一觉睡得安稳至极。
镅是被电话吵醒的,未寒的号码。
那边gloria甜甜的声音带着哭腔:“镅姐,未寒……不太好。突发心脏病,正在抢救。”
镅摔了电话。
翻护照的时候手在发抖。
为什么最近几天觉得特别累;
gloria说起“他在医院”时的犹豫;
电话那头的故作轻松;
“医生说是疲劳过度。未寒这阵子拼了命在赶这个项目,刚出了院又没日没夜地加班。他说老板许了他长假,等项目结束就回国陪你过七夕……”
恐惧一寸一寸在冻结镅的神经。她忽然想起世上还有另一种时差,错失太易爱得太迟,哪怕错过一秒钟都会悲怆一生一世。
请佑我及他这一次。哪怕从此永远隔着一段时光的距离,他一定要好好的,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听见我心底关于永恒的期许。
坐上飞机的时候,看着手机,镅终于在盈盈泪光中绽开了笑容……
你的承诺暖在我心中
记得第一次遇到你,单位组织答卷赛题,你竟然装模装样到我办公室去抄答案,这是你行使接触我的第一步,处于礼貌,跟你调侃了几句,在你抄那些字母abcd答案时,我打量了你几眼,黑皮肤的颜色,精瘦的身材,有对修长而不粗犷的浓眉,这让想找一个强悍、坚实体魄、高个帅哥的我,心中对你确实难以认可,而你有事没事就打办公室内线电话找我(那时候没有手机),我决定让你了却妄想,免得也使自己若一身麻烦,告诉办公室的对桌同事,来电话就说我不在,安然的度过了几周后,你给我来了一封信(厚厚的),我很是好奇还是忍不住打开了。信中有样东西,让我震惊,我呆呆地立在窗前好久好久,信中有几句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话,最后思量决定将我的心留在你身边。
当时,你信中写着“在夏天,我愿意做一把伞,骄阳下为你遮挡炎炎烈日,为的是不要烤灼你娇好容颜,狂风暴雨中,为你撑下一片无雨的天空,布下一种静溢的氛围!为的是不要让肆虐的雨击打你柔弱的身躯!”像你这样的人如果面对面口中不会吐出这样的话语,不得不赞叹书信的魅力,我也知道这不是花言巧语,也不是让我难以置信的、不堪一击的诺言,是发自肺腑的独白,是对爱情、婚姻、家庭的一种厚实的责任。为着这几句话,我对你大有好感,相当认可你骨子里有着一种执着,坚毅,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勇气。让我震撼惊叹的是有一张信纸上写着保证书:第一条,我爱你!第二条,你爱我!末尾加一句:我对你的感情已经并且仍将记录在岁月这本账上!落款有个红红的手印,火红地印在你的名字上!当时任会计的我认为:是印泥吧。而后来听说是你用刀片拉开食指摁的鲜血,此举完全俘获了我的心。让我漂泊了二十几年的小舟停靠在了你的港湾,将自己的温柔,轻轻地放在了你的掌心。
你的年纪比我小点,身量并不比我高许多,走在路上,百分之百像我的小老弟儿。谈恋爱那阵儿,喜欢带我去爬山,走回单位大门时,我使劲想挣脱你拉着我的手,而你这小子硬是不放松,向来往的人证明你就是我的男朋友。你出差到三峡将近一个月,你怕有人再给我介绍男朋友,你偷偷地拿走了我的心爱属相,并留给我一封厚书信,记得你写到:“你的宠物属相就在我的脖子上挂着,贴着我的心脏,日夜伴我身旁,倾听我对你的爱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你望着那曾经挂过宠物属相空空的地方,你是否会想到我?世界上最爱你的人!真不愿离开你,真真不愿意离开你!望你多保重,如若寂寞,可阅此书,如若我在身旁伴你。”你小子约我每天晚上八点在家中听你来电话。将我牢牢地控制在你手中。在此期间,确有职能部门的领导给我介绍对象,并且比起你这小子来条件可强多了,当时憨厚的我并未趁此空挡答应去见面。
心中答应嫁给你,则是有次上班冒雨骑着自行车不小心滑到摔扭了脚脖,一瘸一拐地爬起来,咧着嘴哼哼,直翻白眼好不狼狈,而你看到我这样子心疼地流下两滴鳄鱼泪,坚持将我背上四楼,为我脚丫擦洗涂药,你的细腻温和征服了我,使我深信你就是世上最最好的能给我终生幸福的男人,也使我毅然决定缩短你追我的马拉松赛程,我被你感动的一塌糊涂哭着大声喊:“你真好!我死活就嫁给你了!”没出一个月,我就成了你的新娘。现在一想起来,你还得意忘形:“两滴鳄鱼泪,换个大老婆——值!”每当此时,我便跳起来拧你的嘴:“大老婆?难道你还想要二老婆、三老婆不成?掌嘴!”有时候闲得无聊,我便逗你,“哎,好妻无好汉,你这小子,真配瞎我啦!”你马上怒目圆睁:“你摆什么谱儿?快三十岁了没人要,水平能高到哪儿去?做我老婆该知足了!”我立马针锋相对:“没人要?这是什么话!当初追我的人哪,比你的胡子还多哩!”你捧腹大笑:“我……可没长胡子呀!”我挥拳便上:“呔!该打!”你一脸无可奈何:“哎,鱼找鱼,虾找虾,乌龟偏爱大王八!老婆,认命吧!哈哈……”相对一乐,又大笑着拥作一团。
你是一个实实在在,踏踏实实的男人,领导评价你聪颖、工作兢业,同事评价你幽默风趣、开朗豁达。对家、对双方老人、对老婆孩子是个尽心尽力的男人,我有种感觉:嫁给你,是我今生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我庆幸我拥有了你,拥有了你的呵护,尽管你瘦削,却有着宽阔的胸襟,尽管你单薄,却让我有厚重的倚靠,在你这儿我找到了做女人的感觉,我的温柔,我的体贴是为你所生,今生注定,你是我一生的依靠,我不相信爱情,我相信婚姻,我相信维系一个家所需要的责任,亲情,命运的息息相关。
坦白一点,谁没有经历过初恋呢?你从前的一切曾跟我提过,而我并没有向你谈起过我的以前,也许你知道我的初恋,当年外表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子,我们处室组织搞个活动,如果他在,我一般就推脱掉了,后来我主动要求调离了会计岗位,改行做起了法律文书。也许我那时还没有准备好,对那段感情还不能释怀。
又一次的聚餐,恰巧他也在,没有了往常的脸红忸怩,对着他则是灿然一笑,坦然面对,就像是跟同事聊天,说说笑笑,波澜不惊。当时的你满怀好奇,傻乎乎地问我:“你放下啦?!”我笑答:“那得归功于你啊,你那么爱我,结婚这么多年,你包容我,体贴我,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没有你,我对生活不会这样满足。我想我是幸运的,与你牵了手。而他,并不适合我。他只是外表帅,势利,不会迁就人!他的性格太圆滑远不如你。以前我没有放下,是因为潜意识里我怕自己还会对他动心。所以我不愿面对他。而现在,我看到他就像普通的一个同事,内心不起一丝涟漪。我知道是你的爱给了我力量!”
就是你身上那实实在在的味道,让我满足,安逸的生活,和美的相处,最值得显摆的是可爱的女儿专拣我们两人的好处成长,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那少有的天伦之乐让我日日陶醉,让我知足。我是一个温柔通情达理的女人,更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我的温柔是因为你,是你为我营造了一个温馨的小窝,我愿意让它成为一种格调,一个让我享受不尽的永恒。
夫妻间就象锅与勺,没有个不磕磕碰碰,可是,我有时心情处于低谷时也有意难为你,故意气你,可是你从未与我当真,你容忍我的缺点,我的蛮不讲理,我的耍孩子脾气,你对我只有无怨无悔的爱,象涓涓溪流滋养着我,感染着我,为此,我只有变的更温柔,那也算是对你爱的回报吧!你的承诺,温暖着我心房,我的爱在你的手心里,我的温柔放在你的掌心里!
人说:知足者常乐,我以前不相信这句话,总认为人这种动物是欲壑难平的,不可能有知足的那一日,在你这儿,在我的家里我找到了知足的影子,也有了常乐的感觉,那是因为你,你那绵绵的爱,默默的奉献,为我,为我们的孩子,今生,我知足了,今生也许我会常乐!
我不敢说:能够与我“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那位是否就是你,因为你我都相信“缘”这个东西,你我都不知道是否结下了一生的缘,我们是否能实现:等退了休你会携我游遍全国的名山大川,走出国门奔向世界去看看,为着这个念想,这个奢望,我的渴望,我愿意温柔的对待你一辈子,与你共守一份真诚,一种承诺!
以前的已成历史,今后的不可把握,我惟有拥有现在,现在的实在的幸福,才是真,才是实,虽然我爱做梦,但我愿意让梦来调剂我的现实的拥有,手心里的温柔。
白骨精的爱情
自古多情空余恨
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是我听八戒哥哥吟的诗。我叫白骨仙,一个脱离白骨修成的仙子,你也可以叫我白骨精,因为几千年前,我就是由一堆白骨化成的妖精。在人间有一个三岁小孩都耳熟能详的故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我就是那个故事里的那只可恶的白骨精,不过那是几千年前的事了。现在的我是白骨仙,一个美丽善良的仙子。
在天地之间,除了八戒哥哥之外,没有任何人神妖知道我是如何修成仙子的。八戒哥哥就是猪悟能,那个“三打我”的猴子的二师弟。我很讨厌那个尖嘴的猴子,不是因为他曾三次打我,而是他老叫八戒哥哥为呆子,还常欺负他的二师弟悟能,这让我讨厌天底下所有的猴子,非常非常的讨厌。我觉得八戒哥哥一点也不笨,而且还很可爱。我叫悟能为八戒哥哥,我之所以这么叫他是因为——我爱他。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就是我第三次向唐僧下手的那天。那天,我第三次被那讨厌的孙悟空金眼火眼识破时,我没有像前两次那么幸运地逃脱,我被孙悟空手里的那根棍子打中了。我听小妖们说过孙悟空手里的那根棍子是东海的定海神针,天底下的任何妖怪只要被那棍子杵那么一下便都会魂飞魄散,消于无形之中的。我记得当时孙悟空将那根神针砸向我时,金光闪闪,照得我天眩地转,然后我就听到那猴子吼一声妖怪哪里逃,脑袋好像被什么东西击了一下,接下来的事我就不记得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八戒哥哥,是他救了我。他告诉我那天我被他的大师兄打得魂飞魄散了,然后他就来到了妖界,苦苦寻了三百六十五个日夜终于集齐了我的元神,使得我复活。我当时听了很感动,作为一个邪恶的妖,从来没有一个妖对我真正的好过,人与神更是从来都对我恨之入骨。可现在,却有一位佛门的弟子不惜冒着生命的危险,背着师傅一日(人间一日,妖间一年。)来到妖界为我聚元神,我知道佛道两界遁入妖界会大伤元气和仙法的,就像我们妖遁入仙界会受伤一样。我问八戒哥哥为什么要救我,我觉得他很笨竟然会去救自己的仇人。他告诉我这就是一只猪的智商。
我觉得八戒哥哥很会逗人笑,很可爱。一点也不像那臭猴子那般凶。八戒哥哥告诉我,当元神重新齐聚后,就是一次重生。也就是说我可以重新选择我的道路,修道入仙或重入妖界。我告诉八戒哥哥我要修仙,因为八戒哥哥曾也在仙界。我问八戒哥哥如果我再死一次的话,他会不会救我。八戒哥哥说会,他说这是他的情劫。我不懂什么叫情劫,我想问他,八戒哥哥却说他要走了,他说师傅一天一夜没找着他一定急坏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八戒哥哥远去的身影,我的心第一次感到无比无比的痛,无比无比的空。我听到远处传来八戒哥哥的声音:“以后不要叫我八戒哥哥,叫我猪悟能。唉!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八戒哥哥说完这句话就在我眼里消失了。我一直不明白这首诗的意思,后来,几千年以后,我终于修成了正果升了大仙,可我还是忘不了这首诗和八戒哥哥,月宫里的嫦娥姐姐告诉我说,这就是爱。
当我成为仙子时,我最常去的地方就是月宫。我喜欢嫦娥姐姐,因为嫦娥姐姐知道好多好多关于八戒哥哥的事。我问嫦娥姐姐什么叫情劫,嫦娥姐姐告诉我说情劫就是爱情的劫难。我又问她什么是爱情,嫦娥姐姐说爱情就是见不到对方时的相思与寂寞,爱情就是见到对方时的甜密与满足,爱情是一种感觉,就像我对八戒哥哥的感觉一样。
我还听嫦娥姐姐说,八戒哥哥因为情种断不了,始终也没有真正的成佛。本来取完经后,八戒哥哥已成佛了的,可他因为忘不了高老庄的一个姑娘,成佛后去又执著的去找她,结果被如来开出了佛界。后来高老庄的姑娘死了,可八戒哥哥情根却未断,于是天庭就让他在人间再历经八十一情劫,企图断他的情根。嫦娥姐姐和我讲了八戒哥哥在人间有很多情劫,我听到有“梁山伯与祝英”、“孟姜女哭夫断长城”……都是八戒哥哥经历的情劫。每当嫦娥姐姐和我说八戒哥哥的故事时,我总能看到嫦娥姐姐脸上会泛起大朵大朵的红,眼里涌起大颗大颗的泪。有时候我会觉得嫦娥姐姐也爱着八戒哥哥,因为嫦娥姐姐的故事里讲的永远都是八戒哥哥,不过我不好意思问她。
就在前几天,八戒哥哥历经了几千年,终于历经完了八十一难的情劫。天庭招开众仙大会,玉帝为迎接八戒哥哥情劫圆满归来而特例招开的一次万仙大会,玉帝想让八戒哥哥继续担任天蓬元帅。那天,我终于见着了我相思千年的八戒哥哥了,可是他却不认识我了,我很伤心。当我在众仙大会上叫八戒哥哥时,八戒哥哥问我是谁,为什么叫他八戒哥哥?我说我是白骨仙,她说他不认识白骨仙,倒是认识一个白骨精,不过那白骨精早在几千年前已经被孙悟空打死了。当我听到八戒哥哥的这些话时,很想在天庭大哭,却被嫦娥姐姐拉走了。到了月宫时嫦娥姐姐说天庭大会不能糊闹,会犯天条的。我哭着说我不管,我只要和八戒戒哥哥在一起,除了八戒哥哥我什么都不想要。嫦娥姐姐听到我的话也哭了,好像哭得比我还伤心。她说八戒哥哥也记不得她了,她跟我一样伤心,她告诉我说几千年来她和我一样一直爱着八戒哥哥,可是……八戒哥哥经历了八十一情劫后,他已经忘记了以前爱过的每一个仙和妖。那天晚上我和嫦娥姐姐两个可怜的仙子就那么一直在月宫里哭啊哭啊,一直哭到天亮,把整个月宫哭的冰冷冰冷。
第二天一早,我便离开了月宫去找八戒哥哥,我要告诉八戒哥哥我爱她,我不甘心就这样放弃,我不愿相信八戒哥哥真的忘了我了。我也不怕天条,因为天条再狠也不会比剥夺爱更令我痛苦。
在南天门,我碰到了月老,我问他知不知道猪悟能在哪?他告诉我说天庭已经没有猪悟能了,月老说这话时表情很沉重。我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月老就告诉我说昨天的众仙大会上,玉帝以为猪悟能已经完全断了情根,要封他做天蓬元帅。可猪悟能却拒绝了,他向玉帝提出要放弃多年修行,去人间做一个凡人,代代轮回。猪悟能还对玉帝说就是再让他经历万世情劫也不可能断了他的情根,他忘不了几千年前已死在高老庄的那个女子,他说他要世世做人与她再续前缘,可人海茫茫,哪那么容易啊,唉!月老叹息着。我问月老你不是有红姻缘线吗?只要你把他们牵到一起一切姻缘就皆成定数了。月老说那些红线早没了,他说人间的爱情太乱,用红线固定一个姻缘只会造成一个悲剧,一切只看人们自己的造化了。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告别了月老,我又返去月宫。我决定把这个消息告诉嫦娥姐姐,并且我要和嫦娥姐姐永远的告别。不知道为什么?当月老和我说了八戒哥哥的选择时,我没有像月老那样为八戒哥哥难过,我很感动,觉得八戒哥哥做得很伟大。也就是在那一刻,我作了一个决定。我决定放弃千年的修行,同八戒哥哥一样作一个凡人,我要去茫茫人海中寻找八戒哥哥,寻找我的爱。
另我不解的是当我到月宫时,我怎么也找不到嫦娥姐姐,嫦娥姐姐可是很少离开月宫的。无奈我只好去问那个砍桂树的吴刚,吴刚告诉我说嫦娥姐姐回故乡了,她去她人间的故乡了,她放弃了修行去投胎做人了,吴刚说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嫦娥为什么那么做。吴刚一把眼泪的说完这些又一斧一斧地砍起了桂树,狠狠地砍着。我不明白嫦娥姐姐走了吴刚为什么会哭,我也想不明白吴刚为什么整天砍月宫里的桂树。不过我明白嫦娥姐姐为什么会离开仙界,投身凡人。我也终于明白了八戒哥哥的那首诗的意思。
自古多情空余恨
此恨绵绵无绝期
八戒哥哥,嫦娥姐姐,你们走慢点,白骨精很快就会去找你们了。
遇见、离别
一、遇见
兰辰终于把家由城北搬到了城南,这些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私生活曝光了。
虽说不是什么明星,但作为一个年纪轻轻的董事长来说,和员工住得太近总是有很多麻烦。比如,他正穿着休闲装和朋友满大街乱逛时,一回头,总会发现身后有员工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他,看到他回头呆了半天才小心翼翼的和他打招呼。在他们眼里,兰辰似乎永远都应该穿着黑色或白色西服高贵的走路,所以当他们看到这个永远高高在上的董事长突然像个调皮的孩子一样和朋友出去玩,只能惊讶的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而现在他把家搬到了城南,应该会摆脱他那些员工了。城北公司的员工应该不会住在城南吧。累了一天,他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了。刚才搬家的时候,看到公寓门口有一家挺别致的咖啡厅,好像叫乐源。原木招牌上,两个醒目的白色繁体字“樂源”,充满了野性与典雅,里边传出来的还是西方古典音乐,就去那里了。
走进门,踩在咖啡色的原木地板,兰辰看到一个女孩坐在房子中间的一个圆形的咖啡色吧台后面。她黑亮如瀑的头发正毫无修饰的倾泻在白色可爱的小外套上,她煮咖啡时认真的样子让人怜惜。“你好,欢迎光临!”听到女孩的声音,兰辰才回过神来。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他兰辰,自称不会再对任何一个女孩动心的兰辰居然会盯着一个女孩看的失了神。
他心不在焉的坐在吧台前的一个座位上坐下,向着女孩说:“一杯咖啡,什么也不加,谢谢。”女孩听到自顾自的笑了两声,笑得他更加心慌意乱,于是冷冷地说:“喂,你快点!”“先生,您搞清楚嘛,这又不是速溶咖啡,慢慢煮才有味道啊。它也像人一样,压力太大香气就没了啊。”
这是什么跟什么嘛!这女孩思维跳跃好快,怎么咖啡和人都一样啦!他都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了。
“梨子,给我来杯咖啡。”
“快自己来拿啦,没看我正忙着”女孩嘟着嘴皱着眉,胡乱摆着手说。
兰辰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他刚才竟没发现墙边摆着几套简单的白色桌椅。
男孩向吧台走来,他看上去很清秀,淡蓝色t-恤,米色卡其裤,一脸淡然。他趴在吧台上说:“梨子,我们明天去看海怎么样?”
“好啊,不过你要用自行车载我。”
“ok!”他打了个响指,调皮地说。
兰辰此时心慌意乱,发现白色桌椅,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拿着自己的咖啡离开了吧台。
二、重逢
早上七点,兰辰被闹钟吵醒,一晚上的辗转反侧的他才刚刚睡熟一会儿。他坐起来,极不情愿的关掉闹钟起床准备去公司。他平时很少去分公司的,秘书昨天晚上打电话来说让他去分公司处理一些事,说好要去就不能迟到。
来到公司,他在王总的陪同下到处看着,忽然迎面过来一个女孩,很面熟的样子,他便问王总她是谁。王总说:“她是黎梨啊,业绩最突出,只接受加薪不接受升值的黎梨啊。”说着王总喊黎梨:“黎梨,过来一下,这是兰董,来检查工作。”
“兰董好。”她看到他有些惊慌,但还是走了过来,和他打招呼。
兰辰突然想起来昨天晚上在乐源遇到的女孩叫梨子,就是她嘛。可他怎么也把梨子和黎梨联系到一块儿。眼前的黎梨,身穿白色职业套装,白色高跟鞋,头发挽着,一副很干练的样子,再加上业绩突出、不苟言笑的传闻和昨晚那个可爱调皮的邻家女孩形象完全不同。兰辰彻底疑惑了。可现在是在公司他只好忍着满脑子疑问简单的和黎梨打招呼。
晚饭后,兰辰迫不及待的来到乐源,他要弄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黎梨。”他疑惑的轻声喊了一声。
“啊?兰董您在这边住吗?”
“果然是你,这是怎么回事啊?”
“我都告诉您吧,我工作能力是强,在公司也一直认真工作,不太和同事来往。可我是一个比较随意的人,又喜欢乐源,就舍不得关掉,城北的同事太多,我嫌麻烦就搬到了城南,没想到您也搬了过来。”
“呵呵,看来我搬过来是不对的。”
“哦,不,不,您误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
“恩,我知道,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搬过来的。没事,我会帮你保守秘密的。”
从此,兰辰便成了这里的常客。有时候,他也会帮黎梨煮咖啡,有时候,他也会喊梨子。他不知道那天那个男孩是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潜意识里,他甚至希望他从来都没出现过。
三、离别
那天应该是个周末吧,反正乐源人很多。梨子忙的不亦乐乎,兰辰坐在吧台前看着她忙碌的样子,眼神里充满疼惜。梨子冷不防的抬了一下头,兰辰手里的咖啡杯突然掉到了地上。
“对不起啊,吓找你了吧。”梨子马上拿纸巾给兰辰擦衣服。
“梨子,先别擦。”兰辰一把抓过梨子的手静静地说,“有句话我想告诉你,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兰董,对不起,我是有男朋友的,他是搞美术的,现在在九寨沟写生,我们……我们是很相爱的。”梨子把手抽回来低声说。
“哦,你看我今天怎么啦,怎么开始乱说话啦。”兰辰突然回过神来,满脸通红的说,“我要回去了,梨子。”
“最后,让我再喊你一声梨子。”兰辰在心里对自己说,然后转身离开。
春天的日子里,外面竟有一地落花……
“黎梨,黎梨”兰辰在心里默念,“简单的生活真好,或许我该退出她的生活,还她完整的幸福。”他想起了初次看到梨子时,她和那个男孩幸福的样子。
兰辰卖掉了他的公司离开了那座城市。或许,对别人来说这是很大一笔财产,而对他来说,这只是他为上次的爱情做的努力,为了那个嫌他没有上进心,离开他的前女友他历尽艰辛自己创业开了这家公司。而现在那份爱早已不在,他的努力也不再有意义。
这次他的选择是退出梨子的生活,还她本来的恬静生活。
第3章忘记爱你